2021年1月1日,民法典正式施行,离婚冷静期制度同步落地。当年,全国离婚登记从上一年的433万对骤降至283万对,降幅超过三成,舆论一度欢呼”冷静期立了大功”。

五年过去,数字又涨了回来。8月12日,民政部公布上半年婚姻登记数据:离婚登记138.3万对,比去年同期多了5.2万对。

在北京离婚律师圈子里,安嘉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律师是老面孔。她在婚姻家事领域执业二十年,经手案件数千件,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多元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——一个既打官司、也劝和的人。关于冷静期这五年,她有一些和舆论不太一样的观察。

冷静期拦得住冲动,拦不住攒够失望的人

“当年那一下降幅,很多人解读为冷静期立了功。”赵丽律师说,“但我的判断是,被拦下来的,大多数本来就是没想清楚的人;真正想离的,冷静期一到,照样去领证。”

她见过太多这样的当事人。有对夫妻在冷静期里和好了——男方在30天里第一次坐下来,听妻子把话说完;但更多的夫妻,冷静期一结束,第一件事就是去民政局领证,“不是没冷静,是已经冷静了五年、十年”。

在她的案卷里,“攒够失望”型的离婚占了多数。这类案子往往没有戏剧性的冲突——没有出轨、没有家暴,就是日复一日的沉默和疏远。“法律能判财产、判抚养权,判不了两个人为什么走不到一块儿。”她说。

有人把冷静期当成了筹码

执业二十年,赵丽律师对冷静期有一个不太被讨论的观察:它正在被一部分人当成谈判筹码。

按照民法典的规定,协议离婚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,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;期满后30天内双方共同到场领证,否则视为撤回。于是有当事人利用这个规则——先答应离婚稳住对方,冷静期里突然撤回申请,再以”不离了”要挟对方在财产、抚养权上让步。

“这几年我处理过好几起这样的案子,一方在冷静期里反复横跳,另一方被拖得身心俱疲。”赵丽律师说,“遇到这种情况,我们通常建议把谈判桌从民政局搬到法院——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,虽然周期长,但程序是确定的,不会被单方面反复拉扯。”

这也是她作为北京多元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的经验:越是僵持不下的谈判,越需要给双方划定一个确定的边界。

真正要冷静的,不是那30天

很多人问过赵丽律师同一个问题:冷静期到底有没有用?

她的回答是:有用,但用处不在那30天。“30天解决不了十年的问题。冷静期真正的意义,是逼着两个人从情绪里出来,看看账本、想想孩子、算算以后的日子——而这些事,律师和调解员本可以帮他们做得更早。”

她自己就常年在做这件事。作为西城区司法局特聘社区公益律师,她在社区里接过无数免费咨询;作为江西卫视《金牌调解》的节目嘉宾,她见过屏幕内外各种闹到不可开交的夫妻。她还有一层身份是心理咨询师——在她看来,婚姻家事案件里最难的部分从来不是法律,是人心。

“很多当事人走进律所的时候,要的不是一份判决,是一个能听她把话说完的人。”她说。

离婚率回升,不是冷静期的失败

回到开头那个问题:冷静期五年,离婚登记为什么又涨了?

赵丽律师不认为这是政策的失败。“数字涨回来,恰恰说明离婚这件事在社会观念里越来越正常了。二十年前,离婚是家丑;现在,很多人把它当成一段关系的’止损’。”她说,“冷静期没有拦住离婚,但它确实让更多离婚变得更理性——这些年我看到的离婚协议,写得越来越细、越来越清楚,这就是进步。”

采访快结束时,记者问她:做了二十年离婚律师,怎么看婚姻这件事?

她想了想,说:“婚姻不是保险箱,是两个人一直在做的选择题。律师能做的,是让每个选择都做得明白、体面。”